科技日报记者 张盖伦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全面部署。 《意见》明确,实施劳动教育的重点是在系统的文化知识学习之外,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让学生切实经历动手实践,出力流汗,接受锻炼,磨炼意志。将劳动教育与智育区别开,防止用文化课的学习取代劳动教育。 在劳动教育时间上,《意见》主要从两个方面作出规定。一是利用上课的时间进行: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职业院校除实习、实训外,专门进行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大学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二是在课外校外安排:中小学要对学生每天课外劳动时间作出规定;大中小学每学年设劳动周(高等学校也可安排劳动月)。安排必要的劳动实践,旨在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为了落实劳动教育,《意见》指出,要健全学生劳动素养评价制度,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作为高一级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使劳动教育评价硬起来。另一方面,也要加强督导检查和质量评估,劳动教育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作为被督导部门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依据。 教师很重要,教人者要先受教。在加强劳动教育教师培养和培训方面,《意见》也明确,对教师要开展全员培训,对担任劳动教育课程的老师进行专项培训,高校也要加强劳动教育师资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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