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邓州市法院与市司法局、市检察院联合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20余名未成年人矫正对象及亲属参加活动。 活动中,邓州法院少年法庭法官冀鹏翀根据近年来全市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和特点,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类型和诱因,并结合实践中办理的典型案例,警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学法、懂法、守法意识,从思想深处反省错误,认真参加矫正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真正改过自新,加强自我改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同时她还向未成年人矫正对象及亲属着重讲解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鼓励未成年人矫正对象放下思想包袱,重拾生活信心和勇气,并督促其亲属切实履行教育监管职责,给孩子足够的关心和照顾,监督管理孩子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制度,服从矫正管理各项规定,珍惜矫正机会。 少年强,则国强。邓州法院将积极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每一个犯错的孩子,不让他们被犯罪记录“标签化”,当好“司法园丁”,优化“庭前教育延伸、庭中审判延伸、庭后帮教延伸”工作机制,为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贡献司法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