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上午,邓州法院鉴定摇号室内,一起工程造价鉴定案件正摇号选择鉴定机构。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除了司法技术工作人员和案件当事人外,在摇号现场还有一位特殊的工作人员,即邓州市纪委监委派驻邓州法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宋远征同志,将对摇号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为扎实开展“对外委托鉴定工作质量效率年”活动,邓州法院从进一步规范选择鉴定机构流程入手,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或者一方当事人不到场选择鉴定机构的案件,在选择鉴定机构时纪检组派员监督,使选择鉴定机构流程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持续优化司法技术工作。 当日的这起案件,涉案标的达数千万元,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均表示愿意通过摇号选择鉴定机构。在法院工作人员释明司法技术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工作流程后,双方从符合条件的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信息平台各选择2家鉴定机构,然后对选定的四家机构进行编号,随即开始摇号。宋远征同志在了解案情后,现场监督摇号过程。随着摇号机转动,最终确定了该案的鉴定机构,双方均无异议。 摇号结束后,当事人均表示,“通过这次摇号,我们真切感受到法院工作的公开力度,对下一步案件的顺利办理也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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